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组织学习《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
近日,为深入推动统计诚信建设,进一步弘扬厚植统计法治精神,增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天津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以下简称执法大队)组织学习《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并围绕如何结合执法职责做好统计领域诚信建设工作开展研讨。
会上,李成龙队长逐章介绍了《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相关内容,并指出《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对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提高社会信用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成龙队长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文件精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有效利用现场统计执法检查机会,对企业统计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指导和强调,进一步加强了企业统计人员对于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诚信建设的认识和理解,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诚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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