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统办字〔2011〕24号)精神,现将天津市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国统一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18日,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下午14:00-16:00考《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各区县统计局要严格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程序》,受理统计从业资格申请,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免考手续。
三、各区县统计局要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的要求,做好考试的具体安排。加强对考试培训工作的指导,并对教育培训机构、教师资质进行监管。
四、严格做好试题保密工作,按规定时间组织考试,认真组织监考和巡考,严防考场作弊行为。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各区县统计局在考试期间要安排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并对外公布,向上报告。及时处理或报告考试中发生的问题(靠谱的赌博平台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值班员:樊瑞宝 值班电话:022—2723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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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