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统计系统数据质量抽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市开发区、保税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机构,各有关局、总公司(集团)及直报单位:
现将《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统计系统数据质量抽查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开展自查,做好迎检准备。
天津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5月10日
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统计系统
数据质量抽查实施办法
为做好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根据《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统计系统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抽查目的
检查各省(区、市)统计系统R&D资源清查数据质量,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国及各省(区、市)统计系统R&D资源清查数据质量的重要依据。
二、抽查组织实施
全国R&D清查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全国统计系统清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各省(区、市)R&D清查办公室及抽中地方清查机构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予以配合。
三、国家数据质量抽查组人员组成及要求
全国R&D清查办公室组建10个国家数据质量抽查组,人员由国家统计局和省(区、市)统计局有关科技统计人员组成。抽查组负责人由国家统计局指定。
参加数据质量抽查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本办法,确保清查数据质量抽查的客观、公正和独立;要严守纪律,不得泄露抽查有关情况。
四、抽查单位的确定
数据质量抽查的范围为统计部门负责调查的有科技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抽查地区及单位由全国R&D清查办公室依据行政区划地址码库和清查数据库,采用二阶段目录抽样方法确定。
五、抽查内容和表式
(一)抽查内容及要求
1.清查表的填报质量。核查抽中企事业单位填报的专利申请数据和科技(科研)项目的相关依据。专利申请数据的核查要求与抽中单位从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获得的相应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的份数进行核对;科技(科研)项目相关依据的核查要求与抽中单位批准立项的计划任务书等文书、接受委托或合作开展科技(科研)项目研究的委托书或合同书等立项文书进行核对。每个抽中单位抽查五个科技(科研)项目,从清查基层项目库(企业科技项目情况(Ⅶ503表)和事业单位科研项目(课题)情况(Ⅶ505表))中随机抽取,如所填报的科技(科研)项目不足五个,则核查全部项目。
2.清查表的录入质量。核查企业的科技活动人员合计、企业内部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和专利申请数据的漏录、错录情况;核查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合计、科研人员工资和专利申请数据的漏录、错录情况。要求将清查基层库中上述指标数据与抽中单位填报的原始表数据进行核对。
(二)抽查表式
全国R&D资源清查数据质量抽查共包括1张抽查表、1张数据填报质量抽查核对表、3张数据录入质量抽查核对表和1张抽查汇总表。
1.《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企事业单位抽查表》(附表1)
本表设置了有填报依据的专利申请数和科技(科研)项目等指标,用于记录和反映对抽中单位填报的专利申请数据和科技(科研)项目进行核实的情况。
2.《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数据填报质量抽查核对表》(附表2)
本表将抽查登记指标数据(有填报依据的专利申请数和科技(科研)项目数)与基层库中相应指标数据(专利申请数和被查项目数)进行核对,用于检查各抽中单位抽查指标数据填报误差。
3.《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数据录入质量抽查核对表》(附表3_1、附表3_2、附表3_3)附表3_1、附表3_2分别将抽中的工业企业和非工业企业的基层库中指标数据(科技活动人员合计、企业内部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和专利申请数)与启封的原始清查表指标数据进行相应核对,附表3_3将抽中的事业单位的基层库中指标数据(科研人员合计、科研人员工资和专利申请数)与启封的原始清查表指标数据进行核对,用于检查各抽中单位抽查指标数据录入误差。
4.《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省级数据质量抽查汇总表》(附表4)
本表用于汇总省(区、市)全部抽中单位抽查指标的数据录入质量和数据填报质量。
六、抽查具体步骤
1.国家抽查组到达抽查省(区、市)后,在赴抽中地区前,封存抽中地区的全部原始清查表。
2.抽查小组到达抽中地区后,开启抽中的企事业单位名单;找出封存的原始清查表;从清查基层数据库中导出抽中单位的基层数据并复制,然后按附表1、附表2、附表3_1(或附表3_2或附表3_3)的内容过录打印每个抽中单位的相应指标数据。
3.到抽中的企事业单位逐一进行实地核查,根据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项目计划书、任务书、委托书或合同书等原始资料,填写附表1相关的指标数据。
4.将附表3_1(或附表3_2或附表3_3)打印出的企事业单位的抽查指标(企业为科技活动人员合计、企业内部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和专利申请数,事业单位为科研人员合计、科研人员工资和专利申请数)与启封的原始清查表进行核对,如实填写各错误标识项;将附表1所填的抽中单位抽查登记数据进行整理加工后,在附表2中填写有填报依据的专利申请数和被查项目数指标,并与该表中打印的抽查指标(专利申请数、被查项目数)进行核对,如实填写该表中各错误标识项。
5.对全部抽中单位抽查数据进行整理并汇总,填写抽查汇总表(附表4)。
6.各抽查组撰写抽查报告并做好抽查表的存档工作。
七、时间安排
1. 2010年6月中旬,全国R&D清查办公室抽取各省(区、市)和企事业单位名单,封存备用;
2. 2010年6月下旬,国家抽查组集中培训业务骨干;
3. 2010年7月上旬,国家数据质量抽查组同时赴各地,在当地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配合下,用两周左右的时间,对抽中的企事业单位直接抽查(名单事先不通知各省)。
八、抽查经费安排
此次抽查所需经费由国家下拨各地方清查专项经费中列支,其中抽查组抽调人员在抽查工作中发生的差旅费由被抽调地区负担;在抽查地区发生的食宿、会议和交通等费用由抽查地区负担。